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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兰州工业学院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34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 学习内容及学时

  (一)公需部分:《马克思主义的时代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2门网络课程,共30学时。

  (二)专业部分:各教学部门以提升教师(包括双肩挑人员)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在尔雅课程清单(附件1、附件2)自行选择学习内容(不得与公需部分重合),所选内容学习时长累计至少要达到60学时,根据所选课程填写《兰州工业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部分选课汇总表》(附件3),并于10月5日前将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邮箱:593635333@qq.com,人事处将对专业部分选课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于10月8日启动继续教育网络课程的学习。   

  二、学习对象  
  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及党政管理人员  

  三、 学习形式

  本次继续教育通过网络课堂在线学习。进入学校教务处网站“网络课程平台”页面,选择“超星尔雅”,进入超新尔雅主页后点击登录选项,原手机绑定用户直接输入手机号码和密码登陆(忘记密码可通过手机验证码登陆),手机未绑定用户须进行新用户注册,点击新用户注册选项,根据提示按流程注册即可登录。课程的学习及考试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请教师安排好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和在线考试。

  四、免修及备案

  (一)公需部分免修范围

  今年继续教育免修范围只涉及公需部分,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免修。

  1.参加过2021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网络培训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网络培训班、年轻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升“七种能力”网络培训班培训的教师。

  2.2021年参加过内容与本次继续教育公修课程相近或包含本次公修课程内容的培训,培训时长在30学时以上,并获得相应结业证明的教师。

  (二)公需部分免修备案

  各部门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申请公需部分免修教师的进修、培训文件和结业证书原件或加盖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统一报送至人事处进行认定、备案。认定为不符合免修条件的教师,其本人须在12月31前完成本次继续教育规定的公需科目学习。

  五、证书制作

  教师按规定完成课程学习,考试合格后,由人事处统一制作结业证书并留存备案。

  联系人:刘维平

  联系电话:0931-2839681

人事处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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