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26号)和教育厅关于申报工作的相关要求,我校可申报1项。请有意申报的单位仔细阅读通知(附件1)中的推荐要求和工作要求等相关内容后准备申报书(电子版见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
拟申报学院(部、中心)于8月27日16:00前务必与科技处联系,登记确定名额。如果有多个单位申报,科技处组织评审,申报材料(暂时无需胶装,下同)须于8月29日16:00提交;如仅有一个单位申报,材料可于8月31日10:00前提交。申报书和相关证明的纸质材料一式6份提交至行政楼22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15795505@qq.com。
联系人:岳武 QQ:515795505。
科技处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