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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兰州工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第19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疫情防控视频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党委学生工作部、公寓管理中心、相关学院要严格落实留校学生的归寝打卡制度和外出请销假制度,做好留校学生的服务保障工作;党委武装部部(保卫处)要进一步加强校门出入管理,做好入校验码测温和证件查验工作。

  2. 严控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不参加大型会议、大型培训等人群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应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严格落实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场所消毒通风、安全间隔距离等防控措施。鼓励以“线上”方式举办和参加会议和培训。

  3.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原则”,广大师生员工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外出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尽量避免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4 .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全体师生员工要时刻加强个人防护,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密切关注自我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疗;有涉疫情地区、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及其家属返兰后,要第一时间主动报告所在单位(社区),并配合完成排查、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自行流动。

  5. 提前谋划开学准备。教务处、各教学单位要按疫情形势发展变化,准备秋季学期线上线下教学工作,同时做好暑期各实习点学生管理和防疫工作;学生处做好学生健康监测工作,返校前14天起每日打卡和体温监测上报。出发地仍为中高风险区的学生暂缓返校。

  6. 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后勤处要做好校园环境消毒,维护好疫情防控隔离区设施,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后疫情防控各项物资储备及疫苗接种准备工作。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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