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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暑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实验室人员及财产安全,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将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增强安全意识,靠实安全责任。各教学单位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兰州工业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认真贯彻“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逐级靠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切实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室、实习基地安全管理工作。

  2.做好假期前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在假期前各教学单位组织做好实验室、实习基地的安全自查工作,全面、认真、细致地排查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要建档立账,明确责任,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如自身无法整改,请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或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协商解决。

  3.加强各类化学品、气体钢瓶、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内严禁大量存放危险化学品,试剂应科学分类摆放,规整有序,管制类化学品要严格落实“五双”管理制度,实验产生的危险废物要分类收集,做好暂存管理工作。气体钢瓶按性质要分类分房间存放在阴凉处,拧紧阀门、戴好瓶帽并安全固定,存放房间要做好通风工作。

  4.假期期间各实验室、实习基地要锁好、关好所有的门窗,清点、维护好实验用品和仪器设备,并归类存放,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切断所有的电源、水源,然后由部门负责封好门。

  5.假期仍需使用的实验室、实习基地,各教学单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实验室、实习基地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严格核实实验项目和内容,做好使用人员安全教育工作和出入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不得出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不得在实验室组织聚集性活动。

  6.假期期间,各教学单位院长(主任)、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实验室管理人员要保证联系顺畅。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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