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开物”科研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和《兰州工业学院“启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兰工院 [2017]161号)的精神和要求,学校将对2018年批准的首批“开物”科研团队支持计划和“启智”人才培养计划资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相关要求如下:
1. 请各团队和项目负责人根据文件要求填写附件中的《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和《汇总表》,报告中应重点说明取得的重大成果和转化情况以及资金使用等情况;结题/成果报告的纸质版1式5份(普通装订即可,待答辩修改后提交胶装版2份)、支撑材料1份于2021年9月6日16:30前报送至行政楼227;
2. 根据《结题/成果报告》自行准备PPT,暂定2021年9月中旬进行集中汇报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论文或项目必须是按照《实施办法》中的规定进行了标注的或团队成员;
4. 所有成果均需提供支撑材料(或证明,论文提供首页和标注页);
5. 成员变更需填写《兰州工业学院资助项目变更申请表》。新增成员必须是对项目研究过程作出实质性贡献的人员(主要指发表和项目相关且标注了项目资助号的论文),否则不能新增人员;其余变更情况应进行说明,所有变动均需项目组所有成员签名确认。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在文件名后加“资助类别 联系人 电话号码”发送至邮箱:515795505@qq.com(请勿通过QQ直接传送)。
附件:1. 兰州工业学院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
2. 兰州工业学院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
3. 《兰州工业学院资助项目(团队、计划)变更申请表》
科技处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