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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1年甘肃省教育领域党的建设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新时代教育领域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提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申报2021年甘肃省教育领域党的建设研究课题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 2021 年甘肃省教育领域党的建设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2021 年甘肃省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研究课题,设置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附件3)。重点课题拟立10 项、一般课题拟立40 项、自筹经费课题拟立50 项。重点课题按照指南中的重点课题选题申报,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可按照指南中的一般课题选题申报或自拟题目申报。所有课题项目研究期限为 1 年。

  二、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

  课题申报者(指课题负责人)应为我省各高校在岗从事党务、统战和群团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课题申报者需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需有两名相关学科的正高级职称教师参与。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省委、省委教育工委重大决策部署,重点聚焦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理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统战群团工作等,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学校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或实证研究,重点分析现状、存在问题,探索实践新的模式和解决途径,形成可转化、可运用、可推广的经验总结和实践成果。

  2.申报人可根据指南规定的研究方向,自行设计项目选题进行申报。中小学校课题组成员不超过 5 人,高校课题组成员不超过 7 人,课题组成员应有适当的职称梯度,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近两年之内已承担省委教育工委党建课题者原则上不得申报。有未公开发表的前期研究成果者(一般要求 1-2 万字)优先立项。已获得国家、省部、地厅级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及已发表出版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不得将已有的研究成果作为课题申报。

  3.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即即通知其工作单位,并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

  四、申报方式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积极鼓励和支持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者申报,依据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质量。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2021 年甘肃省高校党的建设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1)《2021 年甘肃省高校党的建设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2)《2021 年甘肃省高校党的建设研究课题指南》,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集中申报。

  3.请各推荐单位将《申报书》一式5份,《汇总表》1份(盖章),于2021年7月21日午5:00前报党委组织部(行政楼楼401),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推荐项目由党委组织部汇总后,会同科研处等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并确定1项重点课题、4项一般课题为初步推荐项目,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联系人:于婧

  联系电话:0931-2861974

  电子邮箱:dwzzb@lzit.edu.cn

  附件:

  1. 《2021 年甘肃省高校党的建设研究课题申报书》

  2. 《2021 年甘肃省高校党的建设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3. 《2021 年甘肃省高校党的建设研究课题指南》

党委组织部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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