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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军报国、不负韶华” 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团委、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征兵办公室、共青团甘肃省委《关于印发<2021年甘肃省一年两次征兵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征发(2021]44号)安排,学校定于2021年6月至8月,在全校开展“参军报国、不负韶华”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以喜迎建党百年征兵宣传系列活动为主线,紧扣“参军报国、不负韶华”主基调,着重反映我校在校生现役、退役军人参军入伍期间的心路历程、成长经历和典型事迹,通过一个个鲜活事例反映军旅生活中的历练成长,激发当代青年参军报国的内在动力,在全社会营造参军光荣的浓厚氛围。

  二、征文要求

  1.征文内容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弘扬社会正能量,符合参军报国主旋律,不得泄露部队番号、武器装备等军事秘密,努力做到文风新、内容实,主题鲜明,富有宣传感染力,体现甘肃特色。

  2.征文体裁不限,稿件要求1000至2000字,每篇文章需有1至3张人物或活动配图,图片大小不超过5M。

  3.征文稿件命名格式为“参军报国、不负韶华+征文题目”配图注明图中内容详情,来稿注明作者姓名、手机号码及家庭地址。

  4.所有征文稿件须为原创,如有抄袭立即取消参评资格自负相应责任。

  三、征文日期

  即日起至2021年8月5日结束。

  四、投稿方式

  通过邮件附件发送至330759518@qq.com邮箱,邮件主题为:“参军报国、不负韶华+征文题目+作者姓名”。

  五、征文评选

  1.由学校稿件评审组进行稿件初选,选出优秀征文并报送省稿件评审组。

  2.省稿件评审组组织稿件最终评选。征文活动最终评选结果以省征兵办公室“陇原征兵”微信公众号刊发篇目为准,稿件一经刊用即入选“参军报国、不负韶华”优秀征文集。

  3.优秀征文作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和稿酬,稿酬由基础部分和奖励部分组成。所有入选优秀征文集的作者均可获得300元基础部分稿酬,奖励部分稿酬按照稿件刊发后7日阅读量>0.02元发放,奖励部分最高不超过200元。奖金待所有优秀征文刊发完毕后,统一由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发放。

  六、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征兵宣传系列活动,认真筹划本学院征文活动,加强组织领导,严密组织实施,广泛发动本学院现役军人、退役军人老师及学生踊跃参与,深入挖掘参军报国的典型事迹,不断激发当代青年参军报国的内在动力。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成效,各学院推荐上报优秀征文不少于1篇。

                    兰州工业学院党委武装部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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