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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兰州市社科院聘任特约研究员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接兰州市社会科学院最新通知,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切实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不断壮大研究队伍,围绕兰州高质量发展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对策研究,为兰州各级党政部门决策提供有益帮助,该院拟在兰州地区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有关单位中聘请一批优秀专家学者担任特约研究员,请相关学科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请。

  一、聘任条件

  1、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拥护党的纲领,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平行,作风正派;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较强的学术能力,较好的学术威信;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学风和学术道德;

  2、熟悉和了解兰州市情,在本专业范围内具有较强的理论功底、扎实的研究和决策咨询报告撰写能力,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责任心强,能够积极参加兰州市社科院组织的各类活动,每年提交一篇关于兰州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方面的研究报告或理论文章;

  4、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较高的学术水平,业绩突出,符合第1、第3聘任条件,可作为青年专家推荐;

  5、特约研究员任期3年。

  二、学科门类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

  三、推荐名额

  根据学科设置、学科优势和教研人员分布情况推荐人选,每一学科门类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

  四、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拟报名专家自行填报附件中的《兰州市社科院特约研究员推荐表》,并将推荐表的电子版于7月4日21:00前发送至邮箱:515795505@qq.com(请勿通过QQ直接发送),签名后的1份纸质版于7月5日9:00前报送至行政楼227;科技处根据具体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遴选。

  2、社科院审核确定,向符合条件的受聘专家颁发聘书。

科技处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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