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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增强安全意识,靠实安全责任。各学院、部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兰州工业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办法》中“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逐级靠实实验室安全责任,明确具体责任人,切实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2、做好放寒假前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在放寒假前各院、部组织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全面、认真、细致地排查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如自身无法解决,请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或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协商解决。

  3、寒假期间非必要不再开展线下实践教学活动,仍需使用的实验室须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后方可使用,同时要做好实验安全风险评估,实验人员管控、安全教育和实验室消杀、使用记录等工作,严禁使用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严禁留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4、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化学品管理,盘点核对库存,严格按化学特性分类、分柜存放和管理,安排人员做好库房定期通风。气瓶(钢瓶)应妥善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且务必确保总阀被关闭,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

  5、寒假期间各实验室务必做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天气等安全事故,关好门窗,切断电、水、气源,锁好门,做好防寒防冻等安全措施。

  6、为确保下学期实验教学顺利开展,利用寒假时间,及时对实验仪器设备进行全面维修与维护,对精密贵重仪器及大型设备应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工作。

  7、寒假期间,各学院、部院长(主任)、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实验室管理人员要保证联系顺畅。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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