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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兰州工业学院废旧物资处置竞价公告

  依据《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52号)、《甘肃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甘教国资[2015]1号)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我校一批废旧物资以校内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处置。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具有报废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的企业单位前来参加竞价。

  一、处置资产概况:废设备、家具等一批

  二、处置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最高价成交。

  三、参考底价:27540.00元。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2021年12月27日09:00-16:30(节假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兰州工业学院行政楼117室。

  3.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单位法人和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报废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等材料。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五、资格复审

  由学校相关部门人员对参加报名的所有竞价者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参与竞价。

  六、竞价方式:现场踏勘、限时报价

  1.参与竞价者在2021年12月29日上午8:30-9:20以现金的方式提交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0,大写:壹万元整),未中标的现场退还。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办理完所有事项后无息退还。

  2.2021年12月29日上午09:30开始,学校安排各竞价单位现场踏勘,各报名单位按照约定的时间,在相关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踏勘。

  3.报名单位在看完现场后,立即组织报价,各参与竞价携带单位公章。

  七、竞价处置方式

  在所有竞价单位现场踏勘后,统一组织,现场报价,现场确认,届时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会同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审计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等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八、竞价规则

  1.竞价时,共进行三次报价,价高者中标。

  ①参与竞价者,每轮报价应高于上一轮报价。

  ②参与竞价者,当第三次报价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报价时,对报价相同的竞价者进行多轮报价,每轮报价均高于上一轮报价,最终报价高者确定为中标人

  ③当最高报价低于参考底价时,学校有权重新组织竞价。

  九、其他要求

  1.成交单位在成交后以各种理由反悔的,履约保证金不退。

  2.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单位自行负担。

  3.成交单位缴纳成交金额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成交方。

  4.成交单位须在2021年1月10日前将处置资产从学校清理结束。成交单位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要清理干净。若有物资被拿走或损坏,则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赔偿款,成交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在成交单位按处置公告的要求完成所有的流程后无息退还。

  5.处置公告中所提及具体时间如有变更,将会在学校网上予以公布,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6.各参与竞价者,来学校需同时提交个人行程码、健康码查询,全程佩戴口罩,并注意间隔1.5米的要求,避免聚集、扎堆。

  十、结果公示:学校网上予以公布。

  十一、联系电话: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电0931-2862974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0931-2861447

                                        兰州工业学院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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