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全面落实“科技强校、人才兴校”战略,激发青年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稳定、吸引和培养一批高层次的优秀青年教师,提升学校的学术地位,学校制定了《兰州工业学院“启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兰工院[2017]161号,附件1)。根据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学校启动2021年度“启智”人才培养计划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相关规定请查阅《兰州工业学院“启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兰工院[2017]161号)》(附件1),但今年起取消了管理办法三年考核目标第七条第6项中的“或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8项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8项,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15项”等内容,即考核时该项仅按“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2项。”执行,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以及外观设计专利不再作为考核内容,望申请人务必注意。
2.申请人应满足《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必备条件和申报条件,申请书中不要填写无关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内容,否则,视为不符合形式审核要求,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包括:《兰州工业学院“启智”人才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2)1式3份(需单位盖章),资格情况汇总表(附件3)1式1份,满足申报条件的成果清单目录(自制)和相应的支撑材料1式1份(合订为PDF文档)。上述材料分别命名为“2021启智 姓名 手机号码 申请书/汇总表/支撑材料”。
4.电子版材料(可暂不盖章)须于11月10日16:00时前发送至邮箱515795505@qq.com,逾期视为未提交申请;盖章后的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227,受疫情影响,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岳武
科技处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