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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21年第2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于10月30日至11月3日举办2021年第2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基层党委审核,党总支审议、直属党支部研究确定报学校组织部备案的拟在本学期发展为党员的发展对象。

  二、培训内容与方式

  1.培训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党史学习教育;《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规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史和党的基本知识;理想信念教育、党性修养提升等。培训共24学时。

  2.培训方式:采取线上培训。(详见附件)

  (1)专题讲座(10学时):安排5次专题报告(10学时),由基层党委书记、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思政课教师主讲;

  (2)小组讨论(2学时):培训期间结合专题讲座内容开展小组讨论,采取线上讨论形式,不采取集中统一讨论,由各分党校具体负责实施。

  (4)视频教学(6学时):党委组织部和各分党校各组织发展对象参加视频学习。

  (5)撰写心得体会(4学时):在培训结束时,学员提交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思想小结。

  三、培训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确定参训人员应严格把关。参加本期培训的学员应在2020年10月30日前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2021年10月30日前被确定为发展对象。

  2.各分党校按照本期培训班的总体安排,通知学生下载“钉钉”,扫码入群,申请入群时姓名栏填写学院-姓名,并指定一名带队老师和学生组长指导督促学生提前进入钉钉群,按照课程安排按时签到听课,并将发展对象培训班日程安排及培训联系人信息表于10月28日报送组织部(详见附件)。

  3.学员应当自觉接受管理,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无故缺勤一次者,不能结业;因事请假,原则上最多不能超过2次;超过2次者,延至下期培训。发现冒名顶替或是敷衍包庇缺课学员等现象,将取消该生的发展对象,并视情节给予处分。


  联系人:王小娟

  联系电话:0931-2861974

  附件:2021年第2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日程安排及培训联系人信息表。


                                       中共兰州工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兰州工业学院党校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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