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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兰州工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第29号)

  根据当前疫情发展态势,为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疫情防控视频会议精神和兰州市、七里河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学校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清明节期间,全体在校内的师生非必要不出校,校外居住的教职工非必要不离兰。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履行审批制度。

  2. 清明节期间,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统筹安排好线上教学。各学院、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下沉宿舍一线及时了解掌握师生情况,关心关注师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习工作生活。

  3. 学校封闭管理期间,学生处加强线上心理咨询和辅导;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讲卫生、严防疫,做到生活作息规律,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倡导学生以宿舍或兴趣小组为单元开展户外活动。学习和宣传抗疫精神,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4.为解决校园封闭期间北校区学生洗浴问题,后勤管理处安排车辆,分批次统一组织北校师生前往南校洗澡,分批次统一乘车返回,实行闭环管理。要做好浴池卫生保洁、消毒消杀、浴池内通风、车辆消杀等工作。校团委安排志愿者,在浴池点和发车点配合党员先锋岗维护现场秩序,并测量体温和核验健康码及洗澡人员乘车信息登记工作。

  5.各单位、各部门要在保证一线防控力量、防控效力不减弱、不松劲的前提下,可掌握适度调整轮换防控人员和力量配置,维护在校值守一线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教师返校工作的,须提交返校前本地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间隔24小时),经学校审批后方可返校。

  6.全体师生员工要增强防范意识,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戴口罩、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按时做核酸检测,保持良好心态,做到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坚决织牢织密校园疫情防控网。

学校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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