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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兰州工业学院2021-2022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助教制 中期考核暨半年转正定级人员考核实施方案

  为落实《兰州工业学院教师培养培训管理办法》《兰州工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助教制实施办法》,加强青年教师培养,确保教师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20日

  二、考核对象及要求

  (一)考核对象

  新入职的青年教师(含“双肩挑”教师)。来校工作前,如原工作岗位为高校教师,教龄在两年以上且通过教学部门专门组织的教学能力考核的,可不参加本方案规定的导师制助教制培养考核。(2022年春季考核人员名单具体见附件1)

  (二)考核组织机构

  考核工作在学校教学督导、教学部门督导的参与下,由各教学部门和人事处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1.来校工作前有高校工作经历满两年、并已实施完导师制助教制培养任务、需要半年转正定级人员,见习转正考核由所在二级单位(业务所属部门)负责实施,并填写《兰州工业学院见习人员转正定级申请考核表》(附件3)和撰写《见习期工作总结》。

  2.来校工作前有其他工作经历满一年、需要半年转正定级人员,见习转正考核由人事处组织,邀请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处、科技处和教学部门共同考核,并填写《兰州工业学院见习人员转正定级申请考核表》(附件3)和《兰州工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助教制培养中期考核表》(附件2),同时个人撰写《见习期工作总结》。

  3.来校工作前没有高校或其他工作经历满一年的,导师制助教制中期考核由二级教学单位(业务所属部门)负责组织考核,并填写《兰州工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助教制培养中期考核表》(附件2)。

  三、考核内容

  一是考核导师。导师制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含导师对青年教师指导备课、听课、批阅作业、实习实训指导、教学科学研究的评价等。

  二是考核青年教师。考核内容:青年教师承担一门课程的全部教学文档(讲稿、教案、现代教育技术技能的应用等)、教研教改成果、科研成果、所有听课记录、一节50分钟公开试讲课;青年教师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辅助实验实训指导环节的记录。

  四、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人事处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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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3.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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