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省教育厅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按照属地《关于进一步强化大中专院校疫情防控的通知》指导意见和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35号公告,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举措,对“党员先锋岗”作出如下安排:

值班要求:
1.本次“党员先锋岗”由机关各党支部、图书馆党支部和创新创业学院党总支选派的党员干部轮岗值守,主要任务是开展校内巡逻。
2.负责人安排好“党员先锋岗”巡逻工作的同时,并做出明确要求,不准空岗、脱岗,擅自离守。
3.值班人员在岗工作期间,如遇特殊情况,负责人和值班人员要及时向疫情防控办汇报沟通,并协助处理。
4.值班人员按照教育部联合国家卫健委印发的《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规定,做好安全防范。
5.值班人员工作期间要“戴党徽、亮身份”,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树立党员形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力协助做好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