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近期疫情发展态势,为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坚决守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教育厅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35号公告,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对“党员先锋岗”作出如下安排:

值班要求:
1.本次“党员先锋岗”由机关各党支部、图书馆党支部和创新创业学院党总支选派的党员干部党员干部轮岗值守,主要任务是在校区内开展巡逻任务。
2.负责人安排好“党员先锋岗”巡逻工作的同时,并做出明确要求,不准空岗、脱岗,擅自离守。
3.值班人员在岗工作期间,如遇特殊情况,负责人和值班人员要及时向疫情防控办汇报沟通,并协助处理。
4.值班人员按照教育部联合国家卫健委印发的《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规定,做好安全防范。
5. 值班人员工作期间要“戴党徽、亮身份”,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树立党员形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力协助做好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