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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共甘肃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对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甘纪办明电〔2022〕21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隐形变异问题,进一步推动学校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经学校党委同意,近期对全校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公务用车管理方面

  1.领导干部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变相固定用车问题;

  2.违规借用、占用、换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问题;

  3.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

  4.擅自关闭公务用车车载定位设备规避监管问题。

  (二)租用社会车辆方面

  1.租用个人名下非营运车辆谋取私利问题;

  2.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租用车辆,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或者吃回扣、拿红包问题;

  3.讲排场、比阔气、贪图享受,超规格、超标准租用车辆问题;

  4.虚报租车次数、时间、车型、价格等套取资金问题;

  5.长期租用或以租代购车辆问题;

  6.其他以谋取利益为目的的租用车辆问题。

  二、检查安排

  本次公务用车专项检查工作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至9月14日结束,重点对2020年1月以来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问题突出的可向前追溯延伸。专项检查分为自检自查、督导抽查、专题报告和整改落实四个阶段。

  1.自检自查阶段(2022年9月6日至9日)。财务处负责对专项检查时间段内各单位、各部门租用车辆费用报销情况进行梳理。按照专项检查工作内容,后勤管理处负责对学校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租用社会车辆方面的情况开展自查,9月9日下午下班前将自查情况报学校纪委。

  2.督导抽查阶段(9月13日至14日)。由学校纪委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依据财务处梳 理和各单位、各部门自查情况对公务用车管理和租用社会车辆问题进行现场督导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推动专项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3.专题报告阶段(9月15日至18日)由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及时形成专题报告,列出具体问题和典型事例,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向学校党委专题汇报后按期报送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4.整改落实阶段(9月15日至10月底)。各单位、各部门对照自检自查发现和督导抽查指出的问题,逐项建档登记,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对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全面梳理,建立规范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所有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检查作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举措,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开展公务用车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2.强化领导。专项检查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牵头。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查找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认真研究措施。遇到具体问题、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报告。

  3.统筹推进。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形势,加强沟通交流,统筹安排工作,及时汇总情况,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环环相扣、层层衔接、有序推进。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查,并报送自查情况报告(加盖单位、部门公章)。

  4.全面整改。严格按照要求,对于发现的问题制定清单,实施销号制度。坚持实事求是,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马上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突出问题将依规依纪依法进行查处。

  联系人:胡建军 2214576 15002699775


中共兰州工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监委派驻兰州工业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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