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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按照学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总体安排,学校党委决定举办为期5天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读书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规定篇目和内容,采取专题辅导、现场教学和交流研讨等学习方式,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注重“抓学习,促提升”,防止走过场、走形式,切实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入脑、入心,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推动主题教育开好头,走好步。

  二、时间安排和参加人员

  本次读书班4月20日(星期四)开始,4月25日(星期二)结束,为期5天。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读书班的学习。

  三、学习内容

  本次读书班要求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把握好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领域的重要讲话和文章。认真学习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有侧重地进行研读,突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理解掌握。

  四、学习形式

  读书班期间,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按照主题教育读书班专题学习计划,安排6个单元的集中学习和研讨,1个单元的形势政策教育,1个单元的警示教育,1个单元的红色教育。

  (一)组织专题辅导报告、专题讲座。就是要全面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掌握这一重要思想的基本观点、科学体系,把握好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各项工作。

  (二)组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领导干部要结合对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的通读学习,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理想信念、宗旨性质、担当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性修养、廉洁自律等八个方面,自己动手认真撰写交流发言材料,开展集中研讨,谈学习体会和收获。

  (三)组织现场教学和视频教学。要深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红色革命遗迹遗址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感染力,不断提升思想素质和能力。

  五、学习相关要求

  1.参加读书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举办读书班期间原则上不予请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需向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请假报备,由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集中补学。

 2.党员干部坚持边学边改,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贯穿全过程,带着责任学、带着问题学、自觉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把学习成效体现到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上来,转化为作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

  3.党员干部参加集中学习研讨要佩戴党徽,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自带相关学习材料,认真撰写发言材料,积极参与交流研讨。

  4.请每次做交流发言的同志对照学习计划,提前准备好发言材料。4月20日下午至4月25日上午的交流发言,请每名发言同志控制在6分钟以内;4月25日下午的学习成果交流,请每名发言同志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中共兰州工业学院委员会

                                          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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