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分工会:
我校第二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于2018年召开至今,已历时五年,现任期已满。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甘肃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校工会研究并报学校党委同意,拟在4月中旬召开第三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分工会换届工作
1、换届程序
(1)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二级“两代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由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上届分工会委员、全体教师组成,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协商二级“两代会”选举办法、会议议程等,组织换届选举。
(2)做好宣传动员。各分工会要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兰州工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文件,提高教职工对换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了解和掌握换届工作程序和具体规定,使其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2、二级工会换届选举
二级工会委员会设委员5名(至少1名为女性,兼女工委员),其中主席1名,组织委员1名,女工委员1名,文体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分工会主席原则上由各单位(党委、支部)书记担任,其他分工会委员可以一人兼多职。
3、选举产生分工会委员会。各单位召开换届大会(全体教职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分工会委员会。
4、换届大会请示与批复。各分工会向学校工会报送《关于召开换届大会的请示》(见附件1)。请示由学校工会同意后批复。
5、报批换届选举结果。各分工会应于3月15日前完成换届工作,并向校工会报送《关于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见附件2)
二、学校“两代会”代表选举
1、教代会与工代会合并召开,教代会代表与工代会代表同时选举产生,教代会代表兼任工代会代表。“两代会”代表以学院、部门分会为选举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选举的具体流程、代表资格等参照附件3《兰州工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2、根据学校分配的“两代会”代表名额和条件,按差额率不低于10%确定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本单位学校“两代会”代表,组成代表团。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4)
3、代表中应有专职教师、管理人员、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专职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代表不得高于20%。青年教职工、女性教职工、少数民族教职工在代表中应占适当比例。
4、选举产生代表后,填写《兰州工业学院第三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5),经选举单位党总支审核同意盖章后,在3月15日之前报送工会。
工会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