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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学生社区第五届 “最美寝室”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丰富大学生社区文化生活,提升寝室文化品位,充分展现我校学生良好精神风貌,增强学生集体荣誉感与归属感,推动学生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及校风学风建设迈向更高水平,学校决定举办 “最美寝室” 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基本信息

(一)活动主题

筑梦青春社区,共建文明家园

(二)活动时间

2025年10月18日—11月20日

(三)活动对象

全体学生

(四)主办单位

党委学生工作部

(五)承办单位

学生社区自律委员会

二、“最美寝室” 评选条件

符合以下六个方面综合表现突出的寝室,可申报参与评选:

(一)精神文明建设

1.寝室成员要自觉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关注时事动态,具备较高思想理论水平;

2.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思想上积极追求进步,严格遵守《兰州工业学院学生日常文明准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兰州工业学院校园秩序管理规定》《兰州工业学院住宿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

3.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校风、学风建设

1.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在寝室内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成员学习成绩优良,获奖比例较高;

2.常态化在寝室内开展学习交流活动,主动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形成互帮互学的良好氛围;

3.上课及自习时段,不在寝室内从事娱乐、玩游戏等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4.成员无考试作弊行为,无课程不及格(挂科)现象。

(三)环境卫生

1.建立并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确保寝室内保持整洁、有序。

2.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杜绝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行为。

(四)遵章守纪

1.严格遵守学校及学生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较强安全意识与防范能力;

2.无酗酒、吸烟、赌博等行为,不向楼外泼水、不乱扔杂物,不私拉乱接电线;

3.寝室成员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五)人际关系融洽

1.寝室成员团结友爱、关系和谐,秉持积极进取态度,相互学习、彼此帮助;

2.生活中互相关心,主动帮扶有困难的同学;

3.未出现因生活或学习习惯差异而调整寝室成员的情况。

(六)寝室特色亮点

1.寝室凝聚力强,拥有优良寝室文化,定期组织开展特色活动;

2.采用新颖的寝室美化亮化方式,整体氛围温馨浓厚。

三、评选流程

(一)宣传动员阶段(10 月 18 日 - 10 月 23 日)

1.学生工作处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校园宣传栏等渠道发布本次 “最美寝室” 评选活动通知,明确活动目的、评选标准、实施流程及奖励办法等内容;

2.各二级学院组织召开主题班会,全面宣传活动内容,动员学生积极参与。

(二)寝室申报阶段(10 月 24 日 - 10 月 31 日)

1.各寝室自愿报名参评,如实填写《最美寝室申报表》(含寝室成员信息、寝室文化主题、特色亮点等内容),并附上寝室照片(不少于 3 张,分别展示寝室整体布局、特色装饰及卫生状况);

2.各二级学院对本院申报寝室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报内容真实有效。

(三)初评阶段(11 月 3 日 - 11 月 10 日)

各二级学院依据《最美寝室申报表》及评选要求开展自评工作,按本院学生宿舍总数 30% 的比例确定入围复评的寝室名单,并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前将评选结果报送学生工作处。

(四)复评阶段(11 月 11 日 - 11 月 13 日)

由学生工作处组织成立评选委员会(成员含各学院班主任、辅导员及学生代表),对入围复评的寝室开展实地考察评分:

1.评选委员会深入入围寝室进行现场考察,逐项对照标准评分。

2.实地考察期间,寝室成员可对寝室特色及亮点进行简要介绍。

3.复评结束后,按各学院学生宿舍总数 10% 的比例确定 “最美寝室” 候选名单。

(五)公示阶段(11 月 12 日 - 11 月 14 日)

1.将 “最美寝室” 候选名单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校园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如有异议,可向学生工作处反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下文)。

(六)表彰奖励阶段(11月17日 - 11月20 日)

1.“最美寝室” 表彰:对获评 “最美寝室” 的寝室进行正式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相应奖品;

2.优秀组织奖表彰:评选 2 个在本次活动中组织得力、动员成效显著的二级学院,颁发 “优秀组织奖” 奖牌,并对学院内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予以奖励;

3.文化推广:通过学校官方媒体平台对 “最美寝室” 进行专题宣传,推广优秀寝室文化经验。

四、奖项设置(一)最美寝室奖

1.五星级最美寝室(40 个):颁发荣誉证书、奖品,认定 0.2 个劳动教育学分;

2.四星级最美寝室(80 个):颁发荣誉证书、奖品,认定 0.2 个劳动教育学分;

3.三星级最美寝室(120 个):颁发荣誉证书、奖品,认定 0.2 个劳动教育学分;

4.二星级最美寝室(160 个):颁发荣誉证书,认定 0.2 个劳动教育学分;

5.一星级最美寝室(200 个):颁发荣誉证书,认定 0.2 个劳动教育学分;

(注:奖品含寝室用品、学习用品等,具体以实际发放为准)

(二)优秀组织奖(4个)

颁发 “优秀组织奖” 荣誉奖牌,表彰在活动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二级学院。

(三)学生社区 “文明之星”(5名)

颁发荣誉证书及物质奖励,表彰在学生社区中积极关注社区安全、及时掌握学生动态、表现优异的学生。

五、活动要求

1.各二级学院需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制定专项宣传动员方案,广泛发动学生参与,确保活动覆盖到位;

2.各参评寝室需严格对照评选标准,认真做好寝室建设与整理工作,充分展现寝室特色与风采;

3.评选工作全过程需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执行,确保评选结果真实有效。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寝室内务检查次数需达到3次及以上;

2.寝室成员如有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记录,取消该寝室参评资格;

3.一年内获评 “最美寝室” 的寝室,若出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立即取消 “最美寝室” 称号,且不得参与下一年度相关评选活动;

4.本次 “最美寝室” 评选结果将作为后续学生工作处评选 “卫生先进宿舍”“文明宿舍”“模范宿舍” 的重要依据;

5.复评确定的 “最美寝室” 成员,统一认定 0.2 个劳动教育学分;

6.各二级学院需于11月10日16:00 前,将进入复评阶段的寝室申报材料(含《兰州工业学院学生社区第五届 “最美寝室” 申报表》纸质版及相关支撑材料)按校区提交至指定地点:

兰州新区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21室

七里河南校区:四教B208室

联系人:杨再雄

联系电话:18109469895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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