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6年全省地厅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访计划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学校2026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工作,请各单位、部门结合学科发展和工作实际需要,一线教学科研人员根据个人教学科研能力提升实际需要,科学制定2026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计划。
一、申报原则
各单位、部门须严格按照《兰州工业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修订)》(兰工院党委[2025]67号)规定,结合外事财经纪律过“紧日子”要求,力戒因公出国“四风”问题,按照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原则,编制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具体要求
出访计划要坚持务实、高效、精简、节约原则,严格执
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共甘肃省委常委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以任务为导向,不得安排照顾性、考察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团组出访。出访任务要突出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和“十五五”规划开局。
双跨团组和培训团组须列入年度因公出访计划。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开展学术交流活动须报备年度因公出访计划。其余人员按照限量管理政策执行。对专程赴与我国陆地接壤毗邻的14个国家和周边12个国家的出访团组,沿用计划单列、不计批次政策。未列入计划的出访申请省外办不予受理。确有必要的计划外出访任务,须及时提前报备,并在本单位已申报团组总量内调剂。
经费预算须严格按照《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16号)、《财政部、外交部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行[2017]434号)》等规定执行。
三、注意事项
1.天数要求
(1)行政出访,包括校际访问、院校合作、合作办学、友好访问等,团组人员要少而精,一般不宜超过6人,一次出访一般不超过3个国家(地区),1个国家(地区)不超过5天,2个国家(地区)最多不超过8天,3个国家(地区)不超过10天,均包括离、抵国境的时间。赴拉美、非洲航班衔接不便的国家的团组,出访1国不超过6天,出访2国不超过9天。
(2)学术出访,包括开展科学研究、学术合作、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一般只出访1个国家(地区),最多不超过365天。
四、申报时间
各单位、部门请于11月28日前将计划申报表(电子版和扫描版),以“XXX学院/部门2026年因公出访计划申报表”格式命名,发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
联系人:马小伟
联系电话:0931-2658867
邮箱:maxw@lzit.edu.cn
附件:
1.《兰州工业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修订)》
2.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3.财政部、外交部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4.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
5.2026年因公出访计划申报表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