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一书记”期满考核及接续选派工作的通知》(甘组电明字〔2016〕35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选派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报名推荐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做好推荐报名工作。
一、派驻地点、选派数量及任职时间
派驻地点为我校“双联”村秦安县云山乡潘河村。本次选派1人。任期两年,自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
二、人选条件和选拔范围
1.人选条件。2013年6月及之前参加工作的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开拓创新意识强;本人自愿、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孕妇和哺乳期女干部不宜推荐)。
2.推荐范围。主要从本单位管理人员中选派,亦可推荐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
3.管理考核及任职待遇。(1)经审批选派的“第一书记”全部编入驻村帮扶工作队,在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驻村工作,任职期间不再承担学校的管理、教学工作任务。不占村“两委”班子职数,不参加换届选举,原人事关系不变,党组织关系转到所在任职村。学校定期听取第一书记工作汇报,适时到村调研,指导促进工作。(2)年度考核按照《甘肃省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评价办法》(甘联领办〔2015〕8号)进行,学校根据县反馈的考核结果和等次,对表现优秀的“第一书记”给予表彰奖励。(3)任职期间,学校会同县党委组织部进行考察,对于表现优秀、符合学校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作为今后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进行调整和处理。(4)学校对派出人员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帮助解决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参照相关规定提供交通、通讯及生活补贴。
三、选派方法和程序
1.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选拔人选。7月15日(星期五)前,符合人选条件的人员填写《2016年选派挂职干部到村任职报名推荐表》经所在基层党组织推荐,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dwzzb@lzit.edu.cn。
2.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对报名者(被推荐者)资格进行初审,提交主管领导审批。
3.学校研究决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推荐名单,7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报省委组织部。
4.完成工作交接。7月30日前完成工作移交、项目衔接、财产移交、组织关系接转等事宜。选派的“第一书记”8月10日前到村报到工作,职务由县委组织部统一任命。8月15日前为2016年选派“第一书记”办理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相关要求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动员,把好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廉政关和能力关,推荐符合条件要求、能力素质较高的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组织推荐工作。
联 系 人:胡建军
联系电话:2861974
附件:2016年选派挂职干部到村任职报名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
2016年7月13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