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近年来,我校工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重视下,在各院(部)、部门党政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全面履行“两代会”的各项职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引导、服务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规定,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加强我校工会建设,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改革、转型发展和建设中的作用,根据校工会2016年度工作计划,决定在全校开展“先进分工会和优秀工会会员”的评选表彰活动,请各分工会在认真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有关评选办法与名额分配见附件)。
兰州工业学院工会
2016年11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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