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省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11号)、《关于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通知》(甘政发﹝2015﹞3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预算管理,强化项目库在预算编制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切实保障教学、科研和后勤服务需求,现就填报2018年部门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日常工作等实际需要,长远规划、从严控制、合理配备,认真组织填写《2018年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申报表》,此表将作为学校申报2018年度省级预算配置的基础数据。
二、各单位、各部门所申报的2018年度购买服务项目均纳入预算项目库管理,对未纳入2018年度预算的服务项目,国有资产管理处原则上不予采购。对未经申报审批擅自采购的服务项目,学校将按照财政厅和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不予验收,财务处不予报账。
三、购买服务项目参照《甘肃省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甘财采﹝2016﹞9号)实施政府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中的服务项目详见附表一。
四、《2018年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申报表》(附表二)由本部门领导签字后,于2017年9月8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五、电子文档发送至309664207@qq.com。电子文档文件名为:部门名称+购买服务预算申报表。
财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9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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