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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8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10月1日施行。8月31日,省纪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甘纪办明电〔2018〕39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为扎实推进《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根据中央部署和省委、省纪委的要求,推动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好《条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深刻领会修订颁布《条例》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精神实质,熟练掌握制度规定,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真正把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作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实践。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组织引导全体党员进行全面认真学习,把《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修课,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学,带头学,以上率下。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学,以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主题党日活动,比照原《条例》,原原本本地学、逐字逐句地学,加强对新《条例》的理解,增强“四个意识”,提高遵守党纪法规的行动自觉;二要按照新《条例》要求自己,不触“红线”,不碰“底线”,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摆在首要位置,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三要利用传统和新媒体新技术,通过开办专栏、学习研讨、评论解读,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
  各基层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加强纪律教育,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学校纪委(监察处)要把学习贯彻执行《条例》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以《条例》为重要依据,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从严执纪,敢于担当作为、动真碰硬,对违纪行为不放任、不迁就、不姑息。对《条例》的学习贯彻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等问题,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

中共兰州工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9月13日

  附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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