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学校首页 | 校友网 | OA系统 | 图书馆 | 数字校史

推荐新闻

通知公告

关于2019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2019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9年度课题申报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立足于创新推进新时代民族研究工作,开展前瞻性、战略性、针对性、储备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着力推出高水平的民族研究成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二、项目类别。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设有招标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委托项目等类别。为提高研究质量,2019年度课题将进一步强化研究过程意识和成果意识。
  招标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重点项目初审通过后,课题负责人须到场答辩,根据答辩结果确定是否立项。申报招标项目的课题负责人,须已开展实际研究工作并完成研究工作的20%—30%。2019年有经费资助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为60项左右,自筹经费项目为80项左右。
  从2019年起,适度扩大后期资助项目在整个民族研究项目中的比重,由现在每年的20—30项扩大到40—50项。根据申报实际成果,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常年接受申报,每年6月和11月两次集中评审;时效性强的成果,可随时申报、随时评审。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019年度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15万元—2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万元—5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课题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根据国家民委实际批准的资助额度重新编制经费预算,并报国家民委审批后实施。
  三、申报要求。
  1.指南确定了重点项目课题名称并对研究成果作了明确要求,申报时不得改变课题名称;指南对其他项目的选题及成果作了简要描述,其他项目课题名称仅具参考作用,申报者可自主设计具体题目。具体参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9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坚持全面开放原则,对申报者所在单位、职称职务、学历学位不作要求。申报青年项目,课题负责人和成员年龄都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3.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4.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课题申请表和课题论证活页,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工作安排
  2019年3月11日前,各学院将本单位申报项目报送科技处。报送材料如下:《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2)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用A3纸张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4份;各学院须填写《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9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4),一式1份。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电子版命名:申请书--姓名--课题名称;活页--姓名--课题名称)。

  联系人:张志勋 龚成功
  联系电话:0931-2865058

科技处
2019年1月7日

  附件:相关附件.rar



上一条:关于举办健康讲座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通知

Copyright © 2011-2020 陇ICP备16000076号 版权所有:兰州工业学院 访问量:3244568 次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东路1号 联系电话:0931-2861012 邮编:730050 传真:2861111

甘公网安备 620103020008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