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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认证培训及原考评员换证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甘肃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认证培训及原考评员换证工作的通知》(甘职鉴发[2018]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及鉴定所实际,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水平,加强和充实考评员队伍,提升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拟推荐部分教师参加省上组织的考评员培训,并对原考评员进行换证,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职业(工种)范围
  根据人社厅《关于公布省属职业技能鉴定所职业(工种)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430号)所确定的职业(工种),我校所承办的第七十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可上报的考评员职业(工种)有:车工(普通车工、数控车工)、焊工、汽车维修工、铣工(普通铣工、数控铣工)、钳工(装配钳工、维修钳工)、电工等六个工种。
  二、申报条件
  (一)换发证卡人员:原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需要换证的人员,将不再参加考评员培训,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换发新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证卡。
  (二)资格认证培训:新申请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认证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1.掌握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所要求的考评技术和方法,熟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2.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3.具有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熟悉掌握本职业(工种)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具有一定考评工作经验。
  三、申报材料
  (一)换发证卡人员申报材料:《原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证卡信息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原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证卡复印件;本身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一张。
  (二)申请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认证的人员申报材料:《甘肃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一张。
  四、申报时间
  请各相关学院将有关资料在12月12日下午4点前报送到第七十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联系人:刘志云
  联系电话:13609379004

第七十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018年12月10日

  附件: 甘肃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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