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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我校《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实施意见》,加强校、院(部)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的沟通、交流和了解,调动学校党外代表人士的积极性,密切合作共事关系,拓宽民主协商渠道,促进学校建设与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友原则
  (一)把握“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根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打牢团结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主动热情,平等待人,坦诚相见,说真话实话,交挚友诤友,以取得党外代表人士的充分信任。
  (三)坚持“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的工作方法,营造积极、宽松、和谐的交友氛围。把解决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认识问题和解决他们的具体利益问题结合起来,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困难。
  (四)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工作方针,善于倾听和沟通,正确引导,达成共识,凝心聚力,把党外代表人士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党委行政决策部署上来,同心同德,共同为学校建设改革发展出谋划策。
  二、交友范围
  (一)参加交友的党员领导干部为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和中层党员领导干部。
  (二)校级党员领导干部联谊交友对象为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党外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担任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的党外干部;党外人士中教授、学科带头人;党外中青年代表人士以及其它需要联谊交友的党外代表人士。
  (三)中层党员领导干部联谊交友对象为所在部门民主党派成员、具有高级职称的党外人士、具有博士学位的党外人士、留学归国人员,以及其他需要联谊交友的党外人士。
  三、主要措施
  (一)确定联谊交友名单
  结合我校实际,两级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每人明确与1-3名党外代表人士作为重点联谊对象。
  (二)坚持定期联系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联谊党外代表人士是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联谊交友活动。要认真填写《兰州工业学院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登记表》,年底将登记表报党委统战部。
  1.联谊交友的主要内容
  (1)了解和掌握联谊对象的思想动态,针对他们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交换看法,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2)听取联谊对象对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了解联谊对象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帮助他们反映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联谊交友的主要方式
  (1)开展一次谈心交流。主动与党外代表人士保持联系,向党外朋友宣讲党的方针政策,通报本单位发展情况,谈心交流可以采取登门访谈、约请座谈、电话访谈、网络交流等形式。每年至少1次。
  (2)开展一次走访慰问。在重大节日走访和看望党外代表人士。每年至少1次。党外代表人士做出重要贡献或取得突出成绩时及时表示祝贺和鼓励。
  (3)开展一次联谊活动。加强与党外朋友所属党派团体或所在单位的联系,主动调研走访,支持和参与他们的重大活动,可利用座谈会、茶话会、纪念会、庆祝会、联欢会、文艺晚会和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同党外人士加强开展联谊。每年至少1次。
  (4)其它联谊交友形式。各二级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可根据实际情况,搭建各类联系平台,采取多种联系形式,推进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谊交友工作。
  (三)建立交友信息反馈制度
  1.党员领导干部要将党外朋友的思想动态及所反映的意见建议,通过党委统战部及时向学校党委汇报。
  2.各基层党组织要适时做好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每年12月15日之前将本单位联谊交友记录表(见附件)的纸质稿和电子稿交到党委统战部,作为联谊交友工作成效评价的重要参考。

党委统战部
2019年5月6日

  附件: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记录表(空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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