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校及家属区机动车辆出入规范,学校决定于2019年6月10日起,集中对出入学校及家属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审核,现将审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4日
工作日8:30—11:30,14:10—16:30
二、审核地点:行政楼121室
联系电话:0931-2862216
三、审核的范围:按照《兰州工业学院机动车停放及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兰工院 [2017]70号)的规定范围进行审核。
1.出入学校的机动车辆按以下流程审核:
(1)学校所属机动车辆由管理部门(单位),出具报告并携带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由该部门统一递交审核资料。
(2)教职工所属机动车辆由本人,携带机动车辆行驶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2.出入家属区的车辆按以下流程审核:
(1)家属区居住的学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及非学校教职工住户机动车辆,由本人携带机动车辆行驶证、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2)家属区租住户机动车辆,由本人携带机动车辆行驶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主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进行审核。
注:学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以人事处出具的人事名单为准进行审核。2019年6月20日起,未审核的车辆将按临时通行车辆管理。
保卫处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