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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制(修)订《兰州工业学院党政规章制度》的通知

学校各党政管理部门:
  学校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是我校迎评促建和转型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办好一所现代化本科院校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使学校党政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现将制(修)订《兰州工业学院党政规章制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党政规章制度》制(修)订的内容和要求
  各部门要在原有党政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行认真、全面地梳理和筛选,该坚持的坚持,该完善的完善,该废止的废止。
  1.要根据工作职能,按照本科院校和现代大学的管理规律和特点,对学校今后一个时期工作具有指导作用的,应在认真修订后予以保留。
  2.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和自身工作规范化要求,存在制度缺失的,应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3.对不符合或在本科院校管理工作中已不具有指导性和规范性作用的,应提出废止建议。
  二、学校《党政规章制度》制(修)订工作要求
  1.各部门应在2019年6月10日以前,完成与各自工作职责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梳理和制(修)订计划、安排等工作,并填报《兰州工业学院制度建设计划一览表》。
  2.各部门在2019年7月10日前,将制(修)订成熟定稿的规章制度及时提交学校有关会议审定。学校将于2019年9月30日以前,完成《兰州工业学院党政制度汇编》的编印工作。
  3.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力求做到重新制(修)订和编录的制度“不漏、不缺、不重复”。
  4.各部门在制(修)订规章制度时,要做到务实管用、配套衔接,防止内容繁杂、空洞无物。要使制度具有可操作性,真正发挥制度的规范、刚性约束作用。
  5.本次制(修)订和编录《兰州工业学院党政规章制度》工作,应严格执行“谁制定、谁负责”和“文责自负”的工作原则,严把稿件质量关,严格文稿审核、校验,杜绝差错的出现, 并提供电子文稿。
  (注:《兰州工业学院制度建设计划一览表》电子稿务于6月10日前报学校办公室柳永祥处。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310室,联系电话:18093889027 2861111)

学校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

  附件:兰州工业学院制度建设计划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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