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近期将开展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全体在校学生。
二、参评课程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本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
三、评教时间
2019年12月23日8:00-2020年1月12日18:00。
四、评教要求
1.各学院要切实组织好本次学生评教工作,做到有组织、有秩序、不遗漏,确保每个学生都能独立完成网上评教任务。
2.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学生评教工作的责任人。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评教工作的组织管理,组织年级辅导员、各班班主任对全体学生进行"学生网上评教活动"的动员和宣传。有条件的学院要开放机房供学生评教使用。
3.学院教学督导分委会负责对评教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不按要求进行评教的学生,要在全院范围内予以通报,并作为学生年度综合考评时的重要参考。
4.参加评教既是学生的权利,也是学生的责任。要求所有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均需参加评教。评教系统将统计各学院未参评学生名单,凡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评教的同学,其网上录入成绩、网上查询成绩及网上选课等将会受到影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5.评教系统对外界用户屏蔽参评学生的信息,教师无法查阅参评学生的个人信息,希望各学院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学生能客观、公正、真实地进行评价,更好地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6.评教期间可能会出现网络繁忙等待现象,请同学们不要着急,尽量错开高峰时间,合理安排评教进度。
7.教学质量管理处负责做好学生评教工作的协调以及评教结果的统计及反馈工作。
五、操作程序
1.学生通过任何一个终端点击教务处网站主页上"教务管理系统(http://dean.lzptc.edu.cn/jwmis/home.aspx)"链接,凭自己的账户和密码进入评教系统,进行评价。
2.登录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后,完成"提交问卷调查表"、"提交教学评价表"两个栏目下所有课程教师的评价,学生可根据各项指标等级进行评价,所有课程评价并保存后点击"提交"完成评教。(具体评教步骤可参考附件:学生评教操作指南)。
3.评教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与教学质量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2663183)。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
兰州工业学院学生评教系统操作流程及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