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队伍建设,提升学科建设对专业建设的支撑能力,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制定了《兰州工业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后备)带头人暂行管理办法》(兰工院[2020]77号)。现根据管理办法,学校将启动首批重点学科带头人、学术(后备)带头人的申报和遴选工作,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相关事项如下:
1. 申报人应为学校各级重点学科团队中的成员;
2. 每位申报人只能选择某一学科及某一方向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3. 申报材料包括“兰州工业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后备)带头人申报表”1式3份和支撑材料1份(其中项目提供立项文件、论文提供首页,其它提供全部材料),纸质版材料由申报人报送至行政楼227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515795505@qq.com(申报表和支撑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中,命名为“学科带头人、学术(后备)带头人“空格”姓名”);
4. 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5月26日16:00时,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人:岳武/史亚亚 电话:2865058。
科技处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