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20年3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现就学习贯彻落实《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规定》出台,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准确把握内涵要求,扎实抓好学习贯彻落实
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要要认真学习把握责任内容,对相关要求逐条研读,学懂悟透,知责明责。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将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要明确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按照《规定》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对照责任分工,逐一落实到位。
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规定》要求,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动学校重点工作和推进学校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学习贯彻执行《规定》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学校党委。
中共兰州工业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