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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校“创新之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激发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选树新时代创新创业标杆典型,引领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到创新创业活动中,培养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增强创新创业能力。现将评选2020年我校“创新之星”“创业之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敢闯 我会创

  二、评选范围

  兰州工业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律己、诚实守信、品格高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热爱科学,乐于钻研,具有自强不息、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新创业精神。

  3.加入学校专创融合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创新基地,且积极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4.创新之星除具备上述1-3基本条件外,至少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互联网+”“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杯”“创青春”等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成果显著且有明显示范带头作用。

  (2)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且结项为良好及以上者。

  5.创业之星除具备上述1-3基本条件外,至少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近三年,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具有创业实体(已在工商部门注册且为法人),积极服务地区经济建设、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

  (2)学生自主创业并初具规模,发展势头良好,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四、奖项设置

  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创新创业专家对推荐的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拟评选“创新之星”10名,“创业之星”1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杯。

  五、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推荐工作,在推荐工作中,务必坚持标准和规定程序,严格审核,宁缺毋滥,保证质量,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2.申报者填写《兰州工业学院“创新之星”申请表》(见附件1)或《兰州工业学院“创业之星”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符合评选条件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个人(团队)照片及成果展示图片(电子图片大小不低于2MB),以上材料一式二份。

  3.申报时间截止2020年12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各学院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A·力创客空间2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36520982@qq.com。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8919877137

 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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