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根据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甘教资﹝2021﹞5号)安排,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决定于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12日开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系统。请符合高校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的在职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提交个人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点递交相关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10月25日~11月12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提交个人信息。
(二)11月2日~11月12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址:行政楼405办公室,联系人:刘维平。
二、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流程
(一)申请人了解、学习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要求;登录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网,按要求在系统中填报申请信息,并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即可。
(二)申请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体检合格证明(县级以上医院);
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原件;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须合格;
6.一张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7.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国家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提供)。
(1)学历证书原件。凡获得国外学历或港澳台学历者,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
对在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网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个人承诺书》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上传。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2.申请人要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3.申请人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相关违法行为以及有犯罪记录,暂不受理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各项材料,须对个人承诺内容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兰州工业学院人事处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