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启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2017]161号(附件1)规定,决定开展“启智”人才培养计划终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之前批准资助且完成考核目标的“启智”计划按本通知要求申请办理终期考核。
二、考核材料提交要求
1.第一、二批“启智”计划提交终期考核材料包括《兰州工业学院“启智”人才培养计划结题成果报告》(附件2)及佐证材料;
2.第三批“启智”计划提交终期考核材料包括《兰州工业学院“启智”人才培养计划进展报告》(第二年)(附件3)、《兰州工业学院“启智”人才培养计划结题成果报告》及佐证材料;
3.请各单位于2023年11月22日之前将纸质版材料一份(结题成果报告后附佐证材料A4胶装)与结题成果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科技处420办公室,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kejichu@lzit.edu.cn(每个总结报告按照“学院+姓名+电话”格式命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统一发送)。
三、其他事项
1.考核目标条件中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及外观设计专利授权不再作为考核条件,请周知。
2.《兰州工业学院“启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现已修订,前三批启智人才按原实施办法执行《兰州工业学院“启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兰工院 [2017]161号。
联系人:龚成功 联系电话:2865058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