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开物”科研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7]161号(附件1)规定,决定开展“开物”科研团队支持计划验收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次验收未通过的“开物”计划按本通知要求申请办理验收。
二、验收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终期验收材料包括《兰州工业学院开物科研团队计划结题成果报告》(附件2)及佐证材料;
2.请各单位于2023年11月22日之前将纸质版材料一份(结题成果报告后附佐证材料A4胶装)与结题成果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科技处420办公室,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kejichu@lzit.edu.cn(每个总结报告按照“学院+姓名+电话”格式命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统一发送)。
三、其他事项
《兰州工业学院“开物”科研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现已修订,第一批开物团队按原实施办法执行《兰州工业学院“开物”科研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兰工院 [2017]161号。
联系人:龚成功 联系电话:2865058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1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