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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确保我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做好2025年度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健全责任制,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到岗。以隐患排查和整改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开放实验室、高温高压设备、大型机械设备、气瓶和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及时、到位。全面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体系,落实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安全教育工作,结合《兰州工业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办法(修订)》分门别类制定管理制度、安全措施和应急方案等,并对实验室人员做好准入培训和应急处置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院、部自查整改

1.从即日起至5月7日,各院、部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1)检查条目和要求,组织人员对本部门实验室进行自查,撰写并提交《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

2.对危险源发生变化的实验室,依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重新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风险等级认定,并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3.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二)学校组织现场检查

1.学校将于2025年5月12日起组织学校实验室安全督查小组成员对各学院、部实验室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兰州工业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办法(修订)》的落实情况;查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警示标识、操作规程是否齐全和上墙情况;查看检查开展、隐患记录和整改情况;检查开放实验室、高温高压设备、大型机械设备、气瓶和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安全管理情况等。

2.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向全校通报,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部门,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教育厅重点调研

工作开展期间,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全省高校开展进校调研工作,重点调研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难点、痛点问题,如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课程建设、经费保障、重要危险源管理、安全培训情况等。近年发生过安全事故、前期自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上一年度整改不到位的高校将被列为重点调研对象。对于实验室安全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省教育厅将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

三、其他事项

请各院、部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于5月7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撰写《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安全等级认定为Ⅰ级的实验室填写《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并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办公楼31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92234711@qq.com)。

联系人及电话:柴清 2318027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2.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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