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要求,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强化重点领域创新创业成果的培育与产出,学校决定对2024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及第一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地点
(一)2024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名单见附件1)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实施,线下答辩时间暂定于2025年5月27日,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二)2024年第一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名单见附件2)由各学院按要求自行组织,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验收结果提交创新创业学院。
二、项目结项材料
(一)系统提交《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书》(附件3);
(二)系统提交《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成果》(附件4);
(三)填写《兰州工业学院2024年第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成果统计表》(附件5);
(四)项目结项验收答辩PPT;
(五)科技实物或现场视频。
三、项目验收安排
(一)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项安排
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项资料请上传至投智圈平台,并且在QQ群(730673242)中填写大创项目成果统计在线统计表,材料上传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6,资料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
(二)校级项目结项安排
请各学院组织校级项目的结项资料系统提交工作,结项资料上传方法同国家级省级项目,并参照《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7)的要求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验收结束后由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提交《×××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8)和《兰州工业学院2024年校级第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成果统计表》(附件5)。电子版汇总表和成果统计表发送至736520982@qq.com。纸质版项目结项汇总表一式二份由主管院长签字盖章,一份学院留存,一份于2025年5月27日前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301室(工程训练中心楼)。
四、其他说明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精心组织,明确分管领导和项目联络员,做好校级项目结项验收方案,组织好项目答辩和检查资料提交工作。
(二)项目组成员务必按照结项要求,认真做好结项工作。
联系人:王栋梁 电话:18919877137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4月25日